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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市2019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专项招聘乡镇中小学校教师公告

2019-10-26

靖西市2019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专项招聘乡镇中小学校教师公告


作者:

为充实我市乡镇中小学校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全市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面向社会专项招聘乡镇中小学校教师1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靖西市乡镇中小学校教师共122个岗位145人。详见附件1《靖西市2019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专项招聘乡镇中小学校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和相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19年10月25日前取得。
 
本科及以上学历为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同时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专业不作要求)。
 
(五)报考人员应具备的专业,以招聘公告的《岗位计划表》中设置专业为准。
 
(六)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八)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靖西市2019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专项招聘乡镇中小学校教师计划表》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已录(聘)为靖西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控制数人员、在岗特岗教师;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五年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0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例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为1978年 10月25日至2001年 10月25日期间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 上午8:00— 11月1日 下午6:00(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直接到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人事人才管理股609室报名,地址:靖西市德爱大道靖西市就业和社保服务中心综合楼,位于靖西民族高中对面;联系电话:0776-6226993。
 
3.报名手续:报考人员需持个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份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前,自行网上正反双面下载打印,如实填写报名表),1个档案袋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jxjszp2019@163.com。
 
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等)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不予报名,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要追究当事人及相关单位责任。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审批表见附件4。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期间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靖西市教育局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综合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情况,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个别岗位因参与人数少,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补缺的,须经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并列第一的考生以“综合分析能力”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2)面试试题:面试题本委托市级以上人事考试部门命题。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百色人才网和靖西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面试公告。
 
5.面试考官的组成。
 
每个面试考场由7名考官组成,考官由靖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选派。考官中外县考官的比例不得少于考官组的三分之一。所有参与面试的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主动申请回避。
 
    6.面试工作由纪委全程监督。
 
(三)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者,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入围体检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3.报考人员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四)考核
 
1.确定考核人员名单。根据体检结果,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核工作。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聘前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百色人才网和靖西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报靖西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
 
(六)聘用审批备案
 
    1.聘用手续。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编外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名单抄送靖西市委编委办、财政局。并上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以招聘公告的《岗位计划表》中服务年限要求为准。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用人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五、待遇及岗位管理
 
(一)聘用人员待遇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执行,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如国家新出台相关的聘用政策要求,其聘用管理按国家新政策执行。
 
(二)岗位管理
 
1.岗位设置。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聘用教师设置数纳入单位设置总量,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08〕85号)等有关规定管理。
 
2.岗位聘任。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岗位聘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桂人社发〔2011〕185号)等有关规定实行。
 
六、招考纪律
 
(一)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报考人员在招聘考试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终身不得报考等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靖西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靖西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靖西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靖西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报考咨询电话: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管理股 0776-6226993,靖西市教育局人事股0776-6231646  
 
监督电话:靖西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0776-6150133
 
 
                      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